一、 |
依據國教署114年3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757A號函及本局114年2月11日桃教高字第1140010996號函(諒達)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遴選係由學校薦送教師參加,薦送需具備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要件: |
(一) |
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學校:自110學年度至113學年度間,學校曾於3學年度(含)以上獲得國教署補助之國際教育計畫國際教育課程發展與教學、國際交流或學校國際化補助(同一學年度獲多項補助者,皆視為該學年度1次補助)。 |
(二) |
參加遴選教師之要件:曾實際參與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校執行相關補助案之教學或規劃工作之正式教師。 |
(三) |
曾錄取參加過「113年選送中小學教師出國入班觀課計畫」之教師或近三年已參加教育部或國教署選送出國者,包含錄取後自行放棄者,請勿送件。 |
三、 |
請鼓勵所屬教師且符合以上條件之學校協助宣傳,並於薦送期間至Google表單填寫,說明如下: |
(二) |
薦送期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14日(星期五)止。 |
(三) |
錄取教師義務:錄取教師需全程參加國內行前培訓進行線上共備、海外培訓觀課期間與協作教師實體備課及培訓後需配合進行反思與成果分享工作。 |
四、 |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成功大學伍小姐,連絡電話:06-2757575#52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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