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365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本局113年10月23日桃教小字第1130104252號函(諒達)辦理旨案第1次徵件,現為增加提供國中小學生暑假期間英語學習機會,並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國教署辦理旨揭活動第2次徵件作業,並預計補助30校,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
(一) | 教育訓練時間:114年7月6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1日(星期五)。 |
(二) |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4年7月12日(星期六)至7月25日(星期五)。 |
三、 | 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於114年2月20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檢具申請資料(如附件3及附件5)1式4份免備文逕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電子檔請同步寄送至電子信箱:10060079@ms.tyc.edu.tw,俾利本局辦理初審作業。 |
四、 | 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或已申請本署第1次徵件,則不再重複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