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於西門國小(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5號)辦理,研習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參加對象:
(一)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亦可旁聽)。
(二)國民教育輔團員尚未取得專業回饋人才初階研習時數或舊制初階證書者。
(三)國民教育輔團員尚未取得專業回饋人才初階研習時數或舊制初階證書者。
(四)初任教師尚未取得初階時數者,請務必出席。
五、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教專中心助理(聯絡電話:03-3342351分機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