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1年1月17日桃教小字第1110003662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1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76967號函辦理。 |
(一) |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1年2月24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歉難受理。 |
1、 |
本市所屬國中小有意參與111學年度提案申請者。 |
2、 |
依國教署111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簡稱實施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3、 |
接受增置國中小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補助之學校務必報名參加國中小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教學工作坊,並鼓勵報名參加本市閱讀磐石學校或推手評選、閱讀教學設計徵選活動(含讀報教案)。 |
(一) |
相關表件請參照實施注意事項所附表格電子檔。 |
(二) |
申請表件請以雙面列印1式3份核章後,掛號寄至潛龍國小教務處(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401號)收;另請務必將PDF電子檔同步寄至juooo12@gmail.com信箱(檔名主旨為○○國小111學年度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審查計畫)。 |
(三) |
計畫頁數(含提案申請表)上限為15頁,請依「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專業職責表」作為融入課程規劃之計畫內容,並請依經費編列原則編列經費(請編一學年經費)。 |
(四) |
為協助偏遠地區學校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鼓勵偏遠地區學校整合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申請旨揭計畫,得另案核給計畫經費一學年最高新臺幣20萬元,放寬以代理教師擔任,並以具有合格教師證書者為優先(如附件)。 |
四、 |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潛龍國小教務處設備組陳組長,聯絡電話:03-4792153分機220。 |
五、 |
檢附旨揭審查計畫、注意事項及提案申請表各1份 |
- Facebook
- Google+
Pinterest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